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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不合的理由不能成为决定分手的因素

2017-09-18   5010次阅读

我们常常能听到一些情侣分手都提供了一个共同点,就是性格不合,性格不合的理由真的成立吗?你觉得这个世界有多少情侣是性格相合的,其实喜欢就合不喜欢就不合。就像你喜欢一件衣服即便价格超贵你依然能够接受,但是这个款式不是你所喜欢的多少钱你都觉得不划算。其实买东西看似和爱情无关但细想想又有什么不同呢?如果你爱一个人爱到骨子里,只要她愿意和你在一起,性格合不合还是问题吗?相信不管什么样都会谦让容忍。

 

壹点灵案例曾经也说过,性格不合的理由绝对不会是分手的主要因素。就好比你的父母一样,你有见过他们从来不吵架么?那么吵架是不是性格不合的一种,如果三观相同是否还会吵架,自然是不会的。那是不是就代表性格不合就要离婚呢?其实事情都有它的多面性,没有那么多性格一样的人,性格不合但也许会成为互补的因素之一,性格好坏其实就是站在的角度不同。

 

我们只能说性格不合的理由来作为分手的因素,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就是你们之间的感情早已出现了问题,问题没有及时发现解决,最后导致彼此越来越讨厌对方,在这种的讨厌中慢慢的将感情消退,没有了感情一切都成了问题,其实你并不知道,当初你们恋爱时她就是这样的性格,她还是她只是你们的心态变了而已,这才是分手的根本因素。

标签: 性格不合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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