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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做人不要做太绝

作者:许小华   2017-11-22   3522次阅读   4个赞

我们知道,自我的工作原则是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从超我的,到现实的,最后到本我的流程来进行。而本我里面恐惧的、愤怒的本性一旦暴发出来是巨大的、破坏性的和盲目性的,不计后果的。通俗一点讲就是失去理性了、疯了。所以中国有句话叫“得饶人处且饶人”,其实是有很深的寓意的。不要以为别人都是软柿子,很好欺负,一旦逼急了,狗急会跳墙,兔子会咬人。

举一个曾经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的热点案事件——山东聊城于欢辱母杀人案。这起案件,可能大家多少了解一点,为了便于分析,我再把整个过程大致讲一遍。

这件事发生在2016年4月。于欢的母亲苏银霞的公司,因为在银行已经借不到钱,所以借了135万元的高利贷。到事发前,她已经还款184万元,还抵了一套房子,但还剩17万欠款还不起。为此,由10多人组成的催债人员采取辱骂、殴打、制造麻烦等各种方式多次向苏银霞催债,苏银霞也曾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但没有得到有效帮助。到了4月14日晚上10点,十来个催债人员再次来到公司,将于欢母子控制在接待室,采取辱骂、抓头发、勒脖子,弹烟灰在苏银霞胸部,将她头按进马桶,在她面前脱库子等威胁、微暴力手段逼债。后面有人报了警,警察来了警告讨债人员不准打人,并没有把双方分开就出去了,于欢母子俩想跟着警察一起出去,但被讨债人员强行挡回去了。这时于欢摸起了桌上的一把水果刀向多名讨债人员刺去,导致1人(事后)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后来法院一审时,认为于欢“面对特殊情况,不能正确处理冲突”,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就是这么一个过程。事后舆论是一边倒地同情于欢母子,认为警察处置不当,有严重失职行为,认为法院判决依据不合理,处罚过重,最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如果母亲被如此污辱不站出来,当你的祖国母亲被侵犯时,你指望谁站出来?在这里我们不讨论谁对错,我们仅站在“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一下于欢母子的行为。我们已经知道自我的工作原则是如果时间允许考虑,先按照超我的标准来做。那么于欢的母亲前面已经还了184万元、押了一套房子,这是属于按照超我的规则来处理。当她还有17万实在还不起了的时候,自我按照现实的做法只能拖。那么当讨债人员百般纠缠的时,于欢的母亲选择报警、打市长热线,这也是一种自我的现实做法。

直到案发当天,母子俩遭到控制、羞辱,开始还是按照现实原则,选择报警(大家要注意,于欢母子俩在一定的意义上是属于同一个对象,他母亲的一些超我、自我做法于欢都一清二楚,所以在某种意义上就代表了于欢的心理演变过程)。当于欢自己受到控制,母亲遭到羞辱时,于欢的本我是沸腾的,是难于授受的。但是自我从现实角度考虑,知道自己打不过对方,同时对警察报有希望,所以于欢在一直忍和等。然而当警察来了并没有及时有效地将母子俩解救出来,于欢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被打碎,特别是当母子俩本想跟着警察一起出去却被讨债人控制住,而警察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表示时,于欢的恐惧、愤怒和自卫的本我特性终于暴发性地展示出来,拿刀刺向了讨债人。“于欢案”就是做人做太绝,欺人太甚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典型。

大家都很熟悉《水浒传》,这部小说里的梁山108将,早期大都是清白之身的,有的还是朝廷命官,可最后为何都落草为寇了呢?我们都看过了他们一步一步被逼上梁山的过程,起初都是生活、工作好好的,结果被各种势力,各种大人物步步紧逼,他们的心理历程也由理想的,现实的,最后本我暴发,做出一些冲动、暴力的行为。林冲是、武松是,就连宋江这个大忠臣也是因各种受人排挤、陷害,绝望之下,被逼为草寇。

☆我是徐小华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我在福州

☆我擅长以下领域

婚姻情感、职场关系、个人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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