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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不知道自己是抑郁焦虑还是双向情感障碍。可以说一下症状么
这个问题千万别自己猜,最好及时到医院进行评估。
您好! 我是壹点灵心理咨询师李肖飞,我擅长的咨询方向有 个人的心理成长 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把双相情感障碍的DSM—5 的判断标准发出来,你可以看看。关于抑郁或者焦虑的判断标准网上很多,我就不发了。双相的比较少见,所以我就发出来。 首先双相分为两种类型,你可以分别对照下。 双相 I 型障碍 判断参考: 符合下列躁狂发作的判断标准是判断为双相I型障碍的必要条件。在躁狂发作之前或之后可能有轻躁狂或重性抑郁发作。 躁狂发作 在持续至少1周的一段时间内,在几乎每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里(或如果有必 要住院治疗,则可以是任何时长),有明显异常且持续的心境高涨、膨胀或易激怒,或异常且持续的有目标的活动增多或精力旺盛。 在心境紊乱、精力旺盛或活动增加的时期内,存在3项(或更多)以下症状(如果心境仅仅是易激怒,则为4项),并达到显著的程度,且代表着与平常行为相比有明显的变化。 1. 自尊心膨胀或夸大。 2. 睡眠的需求减少(例如,仅3小时睡眠,就精神饱满)。 3. 比平时更健谈或有持续讲话的压力感。 4. 意念飘忽或主观感受受到思维奔逸。 5. 自我报告或被观察到的随境转移(即:注意力太容易被不重要或无关的外界刺激所吸引)。 6. 目标导向的活动增多(工作或上学时的社交或性活动)或精神运动性 激越(即:无目的非目标导向的活动)。 7. 过度地参与那些很可能产生痛苦后果的高风险活动(例如,无节制的 购物,轻率的性行为,愚蠢的商业投资)。 这种心境紊乱严重的高足以导致显著的社会或职业功能的损害,或必须 住 院以防止伤害自己或他人,或存在精神病性特征。 这种发作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的生理效用(例如,滥用毒P、药物、其他 治疗)或由其他躯体疾病所致。 注:由抗抑郁治疗(例如,药物、电休克治疗)引起的一次完整的躁狂发作,持续存在的全部症状超过了治疗的生理效应,这是躁狂发作的充分证据,因此可以判断为双相 I 型障碍。 注:判断标准A—D构成了躁狂发作,参考为双相 I 型障碍需要个体一生中至少有1次躁狂发作。 轻躁狂发作 在至少连续4天的一段时间内,在几乎每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里,有明显异常且持续的心境高涨、膨胀或易激惹,或异常且持续的活动增多或精力旺盛。 在心境紊乱、经历旺盛或活动增加的时期内,存在3项(或更多)以下症状(如果心境仅仅是易激怒,则为4项),它持续存在,并且与平时行为明显不同,且达到显著的程度。 1. 自尊心膨胀或夸大 2. 睡眠的需求减少(例如,仅3小时睡眠就精神饱满) 3. 比平时更健谈或有持续讲话的压力感 4. 意念飘忽或主观感受到思维奔逸 5. 自我报告或被观察到的随境转移(即注意力太容易被不重要或无关的外界刺激所吸引) 6. 目标导向的活动增多(社交的,工作或上学的,或性活动)或精神运动性激越 7. 过度地参与那些很可能产生痛苦后果的高风险活动(例如,无节制的购物,轻率的性行为,愚蠢的商业投资) 这种发作伴有明确的功能改变,这些改变在没有症状时不是个体的特征。 心境紊乱和功能改变能够被其他人观察到。 这种发作没有严重到引起社交或职业功能方面的显著损害或需要住院。如果存在精神病性特征,根据定义,则为躁狂发生。 这种发作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的生理效应(例如,滥用药物、其他治疗)。注:由抗抑郁治疗(例如,药物、电休克治疗)引起的完整的轻躁狂发作,持续存在的全部症状超过了治疗的生理效应,这是轻躁狂发作的充分证据。然而,需要谨慎的是,通过1项或2项症状(特别是使用抗抑郁药物后出现的易激惹性增高、急躁或激越)不足以作出轻躁狂发作的判断,也并不一定表明个体有双相的素质。 注:判断标准A—F构成了轻躁狂发作,轻躁狂发作虽然常见于双相 I 型障碍,但对于双相 I 型障碍的判断而言并不必要。 双相 II 型障碍要求个体一生至少经历一次重性抑郁发作和一次轻躁狂发作,它不再被认为比双相I型障碍“更轻”,这主要基于患者双相 II 型障碍的个体处于抑郁的时间,同时由于心境的不稳定通常伴有职业或社会功能的严重损害。 同时要注意多种滥用的物质、一些处方药和几种躯体疾病可能与躁狂样表现有关。 特别声明,具体是我们是什么要去三甲医院判断,我发的仅供参考,不具有任何指导意义哈
这个问题千万别自己猜,最好及时到医院进行评估。
您好!
我是壹点灵心理咨询师李肖飞,我擅长的咨询方向有 个人的心理成长
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把双相情感障碍的DSM—5 的判断标准发出来,你可以看看。关于抑郁或者焦虑的判断标准网上很多,我就不发了。双相的比较少见,所以我就发出来。
首先双相分为两种类型,你可以分别对照下。
双相 I 型障碍
判断参考:
符合下列躁狂发作的判断标准是判断为双相I型障碍的必要条件。在躁狂发作之前或之后可能有轻躁狂或重性抑郁发作。
躁狂发作
在持续至少1周的一段时间内,在几乎每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里(或如果有必 要住院治疗,则可以是任何时长),有明显异常且持续的心境高涨、膨胀或易激怒,或异常且持续的有目标的活动增多或精力旺盛。
在心境紊乱、精力旺盛或活动增加的时期内,存在3项(或更多)以下症状(如果心境仅仅是易激怒,则为4项),并达到显著的程度,且代表着与平常行为相比有明显的变化。
1. 自尊心膨胀或夸大。
2. 睡眠的需求减少(例如,仅3小时睡眠,就精神饱满)。
3. 比平时更健谈或有持续讲话的压力感。
4. 意念飘忽或主观感受受到思维奔逸。
5. 自我报告或被观察到的随境转移(即:注意力太容易被不重要或无关的外界刺激所吸引)。
6. 目标导向的活动增多(工作或上学时的社交或性活动)或精神运动性 激越(即:无目的非目标导向的活动)。
7. 过度地参与那些很可能产生痛苦后果的高风险活动(例如,无节制的 购物,轻率的性行为,愚蠢的商业投资)。
这种心境紊乱严重的高足以导致显著的社会或职业功能的损害,或必须 住 院以防止伤害自己或他人,或存在精神病性特征。
这种发作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的生理效用(例如,滥用毒P、药物、其他
治疗)或由其他躯体疾病所致。
注:由抗抑郁治疗(例如,药物、电休克治疗)引起的一次完整的躁狂发作,持续存在的全部症状超过了治疗的生理效应,这是躁狂发作的充分证据,因此可以判断为双相 I 型障碍。
注:判断标准A—D构成了躁狂发作,参考为双相 I 型障碍需要个体一生中至少有1次躁狂发作。
轻躁狂发作
在至少连续4天的一段时间内,在几乎每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里,有明显异常且持续的心境高涨、膨胀或易激惹,或异常且持续的活动增多或精力旺盛。
在心境紊乱、经历旺盛或活动增加的时期内,存在3项(或更多)以下症状(如果心境仅仅是易激怒,则为4项),它持续存在,并且与平时行为明显不同,且达到显著的程度。
1. 自尊心膨胀或夸大
2. 睡眠的需求减少(例如,仅3小时睡眠就精神饱满)
3. 比平时更健谈或有持续讲话的压力感
4. 意念飘忽或主观感受到思维奔逸
5. 自我报告或被观察到的随境转移(即注意力太容易被不重要或无关的外界刺激所吸引)
6. 目标导向的活动增多(社交的,工作或上学的,或性活动)或精神运动性激越
7. 过度地参与那些很可能产生痛苦后果的高风险活动(例如,无节制的购物,轻率的性行为,愚蠢的商业投资)
这种发作伴有明确的功能改变,这些改变在没有症状时不是个体的特征。
心境紊乱和功能改变能够被其他人观察到。
这种发作没有严重到引起社交或职业功能方面的显著损害或需要住院。如果存在精神病性特征,根据定义,则为躁狂发生。
这种发作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的生理效应(例如,滥用药物、其他治疗)。注:由抗抑郁治疗(例如,药物、电休克治疗)引起的完整的轻躁狂发作,持续存在的全部症状超过了治疗的生理效应,这是轻躁狂发作的充分证据。然而,需要谨慎的是,通过1项或2项症状(特别是使用抗抑郁药物后出现的易激惹性增高、急躁或激越)不足以作出轻躁狂发作的判断,也并不一定表明个体有双相的素质。
注:判断标准A—F构成了轻躁狂发作,轻躁狂发作虽然常见于双相 I 型障碍,但对于双相 I 型障碍的判断而言并不必要。
双相 II 型障碍要求个体一生至少经历一次重性抑郁发作和一次轻躁狂发作,它不再被认为比双相I型障碍“更轻”,这主要基于患者双相 II 型障碍的个体处于抑郁的时间,同时由于心境的不稳定通常伴有职业或社会功能的严重损害。
同时要注意多种滥用的物质、一些处方药和几种躯体疾病可能与躁狂样表现有关。
特别声明,具体是我们是什么要去三甲医院判断,我发的仅供参考,不具有任何指导意义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