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小时候喜欢一个人,可能仅仅是长的... 甜豆儿 2020年05月07日 23:34 IP属地: 河南 我发现,小时候喜欢一个人,可能仅仅是长的好看,会打球,或者学习好。长大了,不能这样谈喜欢了,更多的是合不合适,处不处的来。所以,哪个更重要呢,是乍见之欢,还是久处不厌? 被浏览807次 回答
都需要
这是多么深的领悟呀!你说的真的好棒 ,受教了,这段话很经典,我会记下来(^_^)
你好!乍见之欢只是第一感受。久处不厌这是内心的交流,习惯的融合。更是一种情感的品质。你觉得是哪一种呢?如果有困惑,欢迎关注并留言。愿幸福快乐!
您好,我是壹点灵心理咨询师吴燕。
先有乍见,再有久处。起初对一个人的印象可能会产生【光环效应】,就是喜欢对方的地方被放大,或者优点被放大,久处之后发现对方的缺点或者对方有令自己不能接受的地方就会生厌;久处之后也可能发现对方没有什么特别大的缺点,两个人的相处模式能够令双方舒适和满意那么就不会生厌了;也或许我们会带着理想中的对方和对方相处,对方只是自己【投射】的一个理想中的人,而不是和真实的对方相处,久处之后就会发现对方不是自己想象中的样子。
爱情与喜欢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依恋。卷入爱情的双方在感到孤独时,会高度特异性地去寻找对方来伴同和宽慰,而喜欢的对象不会有同样的作用。
第二,利他。恋爱中的人会高度关怀对方的情感状态,觉得让对方快乐和幸福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对方有不足时,也会表现出高度的宽容。
第三,亲密。恋爱的双方不仅对对方有高度的情感依赖,而且会有身体接触的需求。
另外,相处也是一种能力。
感谢您的信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